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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如何处理游客纠纷案例-景区如何处理游客纠纷

景区如何处理游客纠纷案例-景区如何处理游客纠纷

要视具体情况而论。

按照《旅游法》的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即如果景区道路平整,安全设施齐备,安全提示到位,游客的摔伤是由于自身走路不稳等偶然原因导致的,景区不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也无连带责任。

但如果游客的摔伤是由于景区防滑设施不到位,或者安全设施有明显缺陷造成的(如景区厕所的地砖不防滑且无明显提示,景区超过最大容量接纳游客且因拥挤导致游客摔倒等),景区就应对游客的摔伤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出台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的案件逐年上升,其中又尤以在景区内的侵权案件数突出。该类型的案件还涉及与旅游服务合同纠纷相竞合、当事人在主张权利时选择的法律关系不同、各地法院判决的标准也存在较大差异等问题。

一般在景区出示问题,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

1、由于游客人数过多发生拥堵、踩踏;

2、由于遇到如雨雪、台风等特殊的天气原因致游客摔倒受伤;

3、部分游客违反景区的禁止标志,涉险观景、拍照而发生的伤害事故。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游客在景区摔伤,可以向景区和旅行社索赔吗?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游客在景区摔伤后的责任分担

野三坡景区游客被当地人扣留后续,景区乱象如何治理?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景区管理局投诉。发生旅游服务质量纠纷,建议旅游者先与旅行社负责人沟通,争取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自行和解的,旅游者可向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或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不接受相关部门处理结果的,可选择仲裁或司法途径。

旅游纠纷解决办法有哪些

根据《旅游法》规定,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一方往往人数比较多,《旅游法》鼓励当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时,如果旅游者一方人数众多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选代表人参加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发生旅游纠纷消费者如何维权

学会法律维权,签好旅游合同

鉴于以上种种旅游消费陷阱和存在的问题,广大消费者在随团旅游时,要学会依靠法律维权,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合同,不能因为旅行社有一纸传真,或者有一个旅行日程的备忘录,就可以忽略合同的重要性。

建议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对那些旅行社提交的格式合同多研究,避免上当受骗。

1、在旅游当中,如果旅行社增加了服务项目,或者增加了景点之类的,那么向游客加收费用因此引发的纠纷,应当怎么处理。

像这种纠纷,关键要看这个约定,参加旅行团旅游,它有个报价,这个报价里面要看清楚,它到底包括什么样的一些范围,什么样的服务项目,一般会写清楚,包括活动安排,这个时候游客有知情权,可以行使它,游客在出发之前游客不妨问清楚旅行社项目具体包括哪些。但是有一条是肯定的,如果明显属于新增加的旅游服务项目,旅行社必须事先争得游客的同意。

2、旅行社降低服务标准而引起的纠纷。

旅行社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是法定的服务标准为游客提供服务的,如果降低了服务标准,这就是违约,这是一种最典型的旅游合同当中的违约行为。这种情形下,游客就可以投诉,游客提供缴费的凭证,跟旅行社签订的合同的凭证,以及在整个履行当中旅行社的违约行为、合同当中所提供服务标准等这些情况,就可以证明旅行社违反了合同约定,降低了服务标准。这种情况下,游客可以要求退还相应的费用,游客也可以提出其他的损失赔偿。

3、在旅游合同当中,旅行社一方的违约,而导致了游客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承担问题。在旅行的过程当中,应当注意安全的事宜,尤其是要确认旅行社确实购买了此次组团相应的旅行社的强制责任保险,也就是由于旅行社的过错,导致游客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时候,保险公司代旅行社来承担赔偿责任。

4、有可能还会发生和旅行社没有预料到的纠纷,遇到纠纷的时候,游客一定要冷静,同时不要忘记维护权利,关键是保存好相应的证据,及时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投诉景区找哪个部门

? 8月1日下午,有网友发布视频称,游客购买了4张松树口高山漂流门票,因排队等候漂流人员太多,以每张50元(原价100元)价格把票转让给三名游客。交易时,负责引导这三名游客的当地村民认为损害了自己的利益,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双方在停车场内发生争执,游客被当地人扣留,最后游客报警,在三坡派出所处理后返回住所。

目前景区已将涉事人员加入全景区黑名单并道歉。景区乱想的事情是非常多的也非常普遍的事情,那么,景区乱象该如何治理?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治理。

? 第一:严把思想关,种好?责任田?。景区之所以出现这样或那样违规违法现象,主要还是管理者没有履行好自身职责。当前每一处景区都有一个管理主体,比如旅游局、风管处、景区管委会等等,都有着监管景区的职责。但往往我们看到的都是事件发生了,相关的主管部门出来发声致歉,接下来就是善后处理,启动问责,加强整治。其实,有些旅游乱象由来已久,只是相关部门思想认识不够,工作重视不足,管理上放任自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事件发生。作为景区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从严压实责任,把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管好、用好、耕耘好,景区乱象才会得到有效遏制。

第二、精编制度链筑好?防火墙?。成为国家级或A级别以上的景区都是通过严格的审核程序,有着健全的制度,能够有效地防控风险。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景区的建设,人们需求的不断变化,旅游形式更加开放多元,特别是民族地区景区旅游发展更是日新月异,大步向前。因此,景区制度建设、条例规范要进一步与时俱进,跟上新形式,切实符合民族地区风俗习惯。比如游客到少数民族地区旅游,该如何遵守当地民俗,以免减少不必要的冲突等等。作为景区管理部门,要针对当地实际,深入调查研究,不断修改和完善景区制度,为游客也为自己上一道安全?防火墙?。

第三、注重执行力开好?定心丸?。执行力,是我们推动工作有效落实不可或缺的?发动机?。我们有好的制度,但不注重执行,制度就是?空中楼阁?,是挂在墙上的摆设,发挥不了作用。旅游管理部门可以设立更多的监督平台,全面畅通诉求渠道,随时接受游客的诉求,接到诉求后迅速到场、迅速处理问题,让游客投诉?有门?、被欺?有说法?,也可以不定期、不定点进行暗访,深入景区主动发现问题。对影响恶劣的?欺客?宰客?行为,执法司法部门应重拳出击,严查?黑手?,绝不姑息;对游客反映的旅游市场中的难点、焦点问题,必须深刻反思自身问题与不足,实施规范化、长效化管理。只有以?刮骨疗毒?的勇气抓景区沉疴痼疾,才能彻底关上?欺客门?,让游客时时吃上?定心丸?,全面清正景区旅游风气。

  第四、强化宣教管树好?新形象?。景区发生的各类纠纷事件,主要是游客与景区人员之间的矛盾引起的,因此要从法律法规、社交礼仪、接待服务、行为准则等方面,加强对景区内交通、酒店、餐饮等从商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提升景区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要规范管理,定期组织景区工作人员担任文明旅游志愿者,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全力纠正旅游服务中的?冷、硬、欺?等不良现象,树立从商从业人员良好旅游形象。同时,要注重加强对游客的宣传教育,引导游客遵守景区各项制度,文明参观拍照,减少因违反景区相关制度带来的矛盾纠纷。

你对治理景区乱象有什么更好的见解吗?不妨一起来交流一下。

(来自网络。)

景区卖雨衣人员给游客少拿雨衣出现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旅游中涉及旅行社、导游以及A级景区和星级酒店等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时,归旅游部门受理管辖,而非A级景区和一般旅店的服务质量就要到其他部门投诉(非A级景区就是指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公园类,没有评级的景点)。

一、申请办理景区经营许可证需提供的材料:

1、办理景区经营许可证的书面申请A4纸打印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市供排水公司开污水进入管网证明1份。

5、租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1份。

6、自建房需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质量鉴定书。或乡、村、组提供(拆迁未拆)一户一宅证明。

二、旅游景区与游客纠纷如何处理:

1、双方协商。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地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旅游投诉处理办法》

第十条 旅游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第十一条 旅游投诉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国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投诉日期;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所在地;

(三)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处理的办法是:

1、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以达成双方和解。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本着解决问题的诚意,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交换意见互谅互让,从而协商解决的争议的一种办法。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是指在中立第三方的主持下,通过劝解、疏导等,使双方自愿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

按照《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下列损害行为列入旅游投诉范围:

1、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的。

2、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价质相符的旅游服务的。

3、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人身伤害的。

4、认为旅游经营者欺诈投诉者,损害投诉者利益的。

5、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费的。

6、其它损害投诉者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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